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博兴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博兴县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以后出生);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其户籍应在2024年11月4日及以前取得;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博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服务基层岗位是指:该岗位聘用人员自确定聘用关系起,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不少于2年(包含试用期)。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11月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未明确时限的应聘资格条件,均应在2024年11月4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
2024年博兴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人,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4年博兴县县级公立医院补招工作人员66人,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09:00—11月8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11月4日09:00—11月9日12︰00
查询时间:2024年11月4日09:00—11月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1月8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县卫生健康局及各公立医院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1月4日09:00—11月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5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请于11月9日16︰00前,将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bxxwjjrsg@bz.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及时致电0543-8130018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报考卫生类专业技术研究生岗位免于笔试,按照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范围。
基层卫生岗位,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规定,乡镇(街道)卫生院和卫生服务中心招聘时,对确实无法达到1:3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按1:2的比例开考。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残疾人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按1:2的比例开考,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取消招聘岗位。
其他岗位应聘人数应达到相应应聘岗位数的3倍及以上。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博兴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笔试内容按医学基础知识、临床A、临床B、中医、药学、影像诊断、麻醉、病理分别命题(具体笔试类别详见岗位表)。
笔试时间:以主管部门在博兴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信息专栏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博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